动物疫病监测技术规程

2023-11-07 21:22:26 BBV体育官网登录入口

产品介绍

  1.1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境内牛、羊、猪、骆驼、马属动物、鸡、鸭等动物疫病的监测。

  1.2动物疫情监测以行政区划县为单位做监测;在国有农牧场以牧场为单位做监测。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一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对某种疫病的发生、流行、分布及相关因素进行系统的长时间的观察与检测,以把握该疫病的发生发展趋势。

  对疫病或其他群发性疾病的发生、频率、分布、发展过程、原因及自然和社会条件等相关影响因素进行的系统调查,以查明疫病发展趋向和规律,评估防治效果。

  其病原体能在天然条件下野生动物体内繁殖,在它们中间传播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传染给人或家畜家禽的疫病。

  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等方法处理带有或疑似带有病原体的动物尸体、动物产品或其他物品,达到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破坏毒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

  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学试验,对取自病例的样品进行全方位检查,获取具有诊断价值的数据。

  让可溶性抗原抗体在琼脂凝胶内扩散,如两者相对应有充足含量,会在比例适当的位置发生反应而形成沉淀(线),应用中有“单向扩散”、“双向扩散”等形式。

  将某一反应组分包被(吸附)在固相(如微量板)上,进行血清学反应后,用结合物的酶系统来进行检测。在实际应用中,有直接法、间接法、夹心法、竞争法、阻断法、抗原捕捉法等。

  4.1.2监测畜年龄猪为3~5月龄,牛、羊、马属动物、骆驼为成年畜,鸡、鸭为45日龄以上。

  4.2.1多种畜禽共患病: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附红细胞体。

  4.2.3牛病:牛瘟、牛胸膜肺炎、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出血性败血症、牛皮蝇蛆病。

  4.2.6鸡病:禽流感、鸡新城疫、鸡马立克氏病、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白痢。

  猪、牛、羊各100头份;鸡300头份;马属动物占被检地区存栏数的1%,达不到100匹的,按100匹抽检;牛结核病监测为供应城(镇)地区奶源的全部奶牛。

  5.1.1基本情况,包括地理地貌特征、气候特点、人口、各种动物结构、饲养量、畜种结构及近20年的演变情况。

  b 在定额监测数量中,将监测数额分成多个样本,猪、牛、羊、骆驼、马10头(只、匹)为一个样本,鸡为30羽一个样本。

  a 在分类的动物中,按计划监测的疫情以普遍发生的急性、烈性动物疫情首选选样。按本标准5.2.1.1(b)、(d)、(e)的规定,分别选点进行采样。样本不可以少于四个。

  b 第二层次是曾普遍发生的急性、烈性动物疫情,按本标准5.2.1.1(b)、(d)、(e)的规定,分别选点进行采样。样本不可以少于两个。

  c 第三层次是一般性动物疫情,按本标准5.2.1.1(b)、(d)、(e)分别选点进行采样。样本不可以少于两个。

  d 第四层次地方性流行的疫情,按本标准5.2.1.1(b)、(d)、(e),分别选点进行采样,样本不可以少于一个。

  e 在监测区,对批量或成规模地引进动物,按本标准5.2.1.1(b)的规定选样进行监测,样本不可以少于一个。

  f 动物入境时,发现疑似动物疫情,或动物引进地流行某种疫病,可酌情增加样本的比例进行监测。

  g 对地方性流行的疫病,若在样本中未检出阳性时,可酌情增加样本做监测。

  5.3.1病原学监测选样按本标准5.2.1.1(d)、(e)的规定进行。

  5.3.5病原学病料采样技术与送样,按NY/T 541―2002行业标准规定的各种动物疫病特定的采样与送样要求进行。

  5.4.1送检病料进实验室后,按采样编号、地区、户主、畜种、年龄、性别、采样时间、收样时间、收样人进行登记。

  5.4.2送检病料进实验室后进行严格检查,检查病料是否发生混浊、融血、腐败等的现象,并采取对应的措施。

  5.4.4检查试验动物饲养室的安全性,保证动物接种试验正常进行,并保证不扩散疫源。

  5.5.1各种动物疫病的监测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监测规程规定的操作技术进行。

  5.5.2.1口蹄疫:血清学监测方法病抗原(VIA)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AGID),对检出的阳性再用夹心ELISA或ELISA检验;病原学监测方法微量补体结合试验、食道探杯查毒试验、TR―PCR、病毒中和试验。

  5.5.2.2禽流感:血清学监测方法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AGID)、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试验;病原学监测方法病毒分离鉴定、TR―PCR试验

  5.5.2.3布鲁氏菌病:血清学监测方法血清试管凝集试验;病原学监测方法细菌分离鉴定。

  5.5.2.4结核病:血清学监测方法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病原学监测方法细菌分离鉴定。

  5.5.2.5牛传染性胸膜肺炎:血清学监测方法补体结合试验、微量凝集试验;病原学监测方法病原分离鉴定。

  5.5.2.6伪狂犬病:血清学监测方法ELISA、中和试验;病原学监测方法病毒分离鉴定。

  5.5.2.7炭疽:血清学监测方法ELISA;病原学监测方法炭疽杆菌分离培养鉴定、炭疽沉淀试验。

  5.5.2.8猪囊尾蚴病: 血清学监测方法ELISA;病原学监测方法病原分离与鉴定。

  5.5.2.9猪瘟:血清学监测方法ELISA;病原学监测方法聚合酶链反应(PCR)。

  5.5.2.10猪繁殖和呼吸综合症:血清学监测方法免疫过氧化物酶单层试验、TD-ELISA;病原学监测方法病毒分离与鉴定。

  5.5.2.11新城疫:血清学监测方法血凝抑制试验;病原学监测方法病毒分离鉴定试验。

  5.5.2.12鸡白痢:血清学监测方法全血平板凝集试验技术;病原学监测方法病原分离和鉴定。

  5.5.2.13鸡传染性囊病:血清学监测方法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病毒血清微量中和试验、ELISA试验;病原学监测方法病原分离、抗原的检测。

  5.5.2.14禽白血病:血清学监测方法ELISA;病原学监测方法病原分离鉴定。

  5.5.2.15马鼻疽:血清学监测方法鼻疽菌素变态反应试验、补体结合反应。

  6.2动物疫情监测资料经统计处理后,出现与监测目的正相关的监测结果时,应结合监测地区历年疫情发生和流行的状况、外界动物疫情的影响、环境影响、防疫情况等风险因子分析,探讨激发疫病的因素,疫情流行的规律,以及消除风险因子的措施,对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可能性做出预测分析。

  6.3对监测结果、预见性发病因素等,结合监测地区的真实的情况,其它地区监测的资料,提出可行的防疫(免疫、检疫、监测、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意见。

  6.4对部分(或个别)监测疫情(或部分工作)出现与监测目的不相符的结果,应从选样、监测操作技术或者是抗原漂变等方面做分析,寻找原因。凡属选样、采样、实验室操作技术出现失误的,重新监测。

  6.5对出现技术问题或疫情变迁等难以解释清楚的,应在查阅资料、咨询、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重新监测。

  6.6对出现与监测目的完全相反结果的,从监测实施方案检查起,从特定监测地区动物疫病流行情况资料的收集、分析,以及监测实施过程中查出各种负相关结果的原因。

  7.2.1档案的程序是任务书(或申报书、合同书)、实施方案、原始资料、汇总表、小结、各种单项监测资料(总结、报告书)、其它资料、项目总结。

  主办:阜阳市农业农村局承办: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科 (建议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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